添加日期:2016年1月22日 阅读:1942
中国中药颗粒市场规模约80亿元,年增速在30%-50%,在中成药市场中占比不足2%,提升空间巨大。近日,食药总局下发《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对放开中药配方颗粒的试点生产限制征求意见。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2001年7月,国家药监局颁发了《中药配方颗粒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将中药配方颗粒纳入中药饮片管理的范畴。但由于其存在生产工艺不统一、企业质量标准不一致、临床研究存在局限性等问题,一直以来,食药监总局对试点生产企业的资质从严管控,只批准6家企业试点生产,借此为基础制定统一的行业标准。
推动传统中药市场
据资料显示,中药配方颗粒也称“单味中药浓缩颗粒”、“中药新型颗粒饮片”等,是以符合炮制规范的中药饮片为原料,经现代工艺提取、浓缩、干燥、制粒精致而成的纯中药产品系列。可以保证原中药饮片的全部特征,同时又不需要煎煮,可直接冲服,携带保存方便,易于调制并适合工业化生产。
深圳市思格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罗高瞻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中药配方颗粒是传统中药运用现代化生产工艺取得的新进步,有助于中药实现标准化生产,对培育推动传统中药市场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罗高瞻介绍,目前,中国中药颗粒市场规模约80亿元,年增速在30%-50%,在中成药市场中占比不足2%,提升空间巨大。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卫生部2009年的数据显示,全国中药配方颗粒年试制产量超10000吨,年销售额达10多亿元人民币,占中药饮片年销售额的6%,2013年中药颗粒的市场规模约50亿元,近5年的复合增长率40%-50%。
“未来3年,中药配方颗粒仍将保持30%左右增速,到2016年市场整体规模有望突破100亿元,至2018年将快速增长到200亿元。”罗高瞻表示。
面对中药颗粒未来的巨大提升空间,试点限制放开应是应有之义。
罗高瞻告诉记者,相较于中药饮片市场小散乱的现状,国家收紧了发展中药饮片的政策,更倾向于发展中药配方颗粒。屠呦呦利用传统中药青蒿素制药抗击疟疾获得诺贝尔奖,说明了中药在医学上的重要价值,中药配方颗粒则能更好地促进中药的发展。
优品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望涛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中药配方颗粒行业作为中药行业的末端产业,受限于现有的分析技术和科学理论,尚未形成统一的行业标准,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限制放开是国家引导中药配方颗粒行业健康发展,推动中医药走向国际化的重要方式方法。
记者了解到,对于中药配方颗粒来说,中国相对于日本、韩国以及中国台湾地区而言,起步较晚。我国经历了20余年自主研发,药监局从2001年正式命名中药配方颗粒,到2010年已完成600余味中药配方颗粒的生产规范。而日本、韩国在上世纪70年代便开始研制颗粒剂,并以配方颗粒产品成功赢得国际市场。
放开试点限制后,中药生产企业经过企业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在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中增加中药配方颗粒,再按照《中药配方颗粒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中药配方颗粒的备案资料后即可生产。
竞争更加激烈
罗高瞻则表示,中药配方颗粒的技术门槛不高,毛利率却非常高,必将吸引着药企加入。试点生产结束意味着更加严格成熟的监管措施,后期对药企的技术要求将会更高。限制放开意味着竞争加剧,中药配方颗粒药企将会迎来更加激烈的竞争。
据了解,有些药企在2015年6月就开始收购精密生产线。虽然,业内人士表示,试点放开会引发行业竞争激烈。但并不是任何药企都能分得一杯羹。事实上,随着行业的发展,监管层所设置的“门槛”也将越来越高。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准入的四大条件,其中要求药企已获得颗粒剂生产范围,具有中药饮片炮制、提取、浓缩、干燥、制粒等完整生产能力,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gmp)要求;设立药品质量检验、管理专门机构及专职人员,制定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具备完善的药品质量保证体系,具备产品放行、召回等质量管理能力;设立药品监测与评价专门机构及专职人员,建立药品监测与评价体系,具备对药品实施风险管理的能力,依法承担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风险效益评估、风险控制义务,负责建立并维护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对药品监测与评价进行管理。
望涛介绍,在备案制背景下,监管层对颗粒生产的上、中、下三个环节都有严苛要求,必须具备全产业链能力。
“在上游中药材资源方面,生产企业要具备完全溯源能力;中游生产阶段,企业生产使用中药提取物必须备案,且提取物不得委托加工;下游配送方面,企业对医院端需具备直接配送能力,中药配方颗粒的试点资质虽然放开,但由于严苛的生产规范和要求,企业取得备案并生产销售具有较高门槛,布局全产业链的龙头企业才有机会*终进入,短期内供给端的市场竞争风险仍不大。”望涛进一步介绍道。
文章来源:
1.凡本网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的所有作品,均为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1168医药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http://www.1168.tv”。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1168医药招商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邮箱:1753418380@qq.com。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