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被严查 逐出行业10年

    添加日期:2018年3月12日 阅读:1449

    这些人很可能被逐出药事队伍10年!更严重的将坐牢!别左右看,说的就是你,挂证的执业药师!

    ▍卖假药,坐牢!

    近日,常州市4家药店销售假药事件处理结果出炉,4家药店被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直接责任人被处以10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无独有偶,也是近日,安徽省阜南县一药店店员张某因犯销售假药罪,被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早前,笔者也曾报道过,东莞市食药监局对某药店涉嫌销售假药进行通报。店主非企业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而是用亲戚的执业药师证,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并担任药店负责人(也就是法人)。

    经法院审理,判决实际经营者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企业负责人(挂证的执业药师)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该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也被吊销。

    大家可能会说,罚的是企业负责人,是法人,和执业药师有啥关系?

    有关注过执业药师注册的都知道,如果是单体药店的话,执业药师一般同时被注册成质量负责人和法人。如果你是执业药师,而且是挂证的执业药师,刚好老板在店里卖假药,不巧又被药监部门查了,想想都怕了吧!

    ▍国家严厉打击挂证!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治理“挂证”工作。为落实国务院要求,2017年4月,人社部印发《关于集中治理职业资格证书挂靠行为的通知》,部署打击药品流通等领域职业资格证书挂靠问题。

    2017年11月22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药品经营企业中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检查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190号)》,打响了严查执业药师“挂证”的第*枪。

    随后,安徽、江西、福建、江苏、辽宁,陕西、河北、山西等8省也相继曝光执业药师“挂证”情况。

    2018年,药监部门在飞检中已经强化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的检查。可见,今年对于执业药师“挂证”的整治必将继续升级。

    不要只看注册的数量,大家知道,目前全国执业药师有多少人吗?

    据国家食药监总局数据,截止2016年底,拥有执业药师证的人员已经达到80万人;而2017年报考执业药师有67.8万人,假设合格率为20%,那么将有14万左右的人通过考试。也就是说,目前我国将近100万人拥有执业药师证。

    那么,这100万人中,又有多少是挂证的呢?想必,也不少吧。

    赛柏蓝小贴士:

    什么是假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三)变质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销售假药怎么处罚?

    《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凡以骗取、转让、借用、伪造《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执业药师注册证》和《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等不正当手段进行注册的人员,一经发现,由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收缴注册证并注销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田月华 WWW.1168.TV 2018-3-12 14:32:32

    文章来源:赛柏蓝公众号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的所有作品,均为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1168医药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http://www.1168.tv”。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1168医药招商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邮箱:1753418380@qq.com。

同仁双宝北同世家疼痛冷敷凝胶20g

同仁双宝北同世家疼痛冷敷凝胶20g(短时间见效,高复购)

联系电话:19937853017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

同仁双宝北同世家疼痛冷敷凝胶30g

同仁双宝北同世家疼痛冷敷凝胶30g(短时间见效,高复购)

联系电话:19937853017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

本文标签: 执业药师
版权所有 1168医药保健品招商网-WWW.1168.TV Copyright © 2008-2024 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粤)-经营性-2024-0324网站备案/许可证号:粤ICP备14090958号-1公网安备粤公网安备 44011102000390号
1168医药保健品招商网专业提供:医药等产品信息的网站招商平台,打造中国成交率最高的网络医药招商网站→返回顶部←
本网站只提供信息交流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销售服务,不对交易过程担负任何法律责任,请交易双方谨慎交易,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返回首页←